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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调整计划获省批复

        2017年8月14日,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财政厅和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《关于公布2017年棚户区改造第二批调整项目的通知》(鲁建住字〔2017〕21号)。通知公布德州市第二批调整项目涉及德城区、运河经济开发区、陵城区、宁津县、齐河县和平原县6各县(市、区),原来的41个项目调整为12个项目,6626套改造量不变。